山东吸纳2万毕业生见习
见习期最长不超过一年摘要: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国资委、工商局、团省委等部门将联合拓展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舜讯
昨天从相关部门获悉,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国资委、工商局、团省委等部门将联合拓展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009-2011年,组织10万名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今年,山东省将吸纳2万名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主要对象为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时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回生源地求职择业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根据分解计划,毕业生就业见习吸纳人数2009年为2万人,2010年为4万人,2011年为4万人,总数达到10万人。其中,济南市2009年拓展100个就业见习基地,吸纳4000名毕业生见习;2010年拓展100个基地,吸纳8000名毕业生见习;2011年拓展100个基地,吸纳8000名毕业生见习。
见习人员提前终止见习的,须征得见习单位同意。见习人员在同一单位见习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或其他单位录用、聘用的,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应及时向所在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告,办理提前终止见习手续。用人单位应及时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见习时间可作为工龄计算。